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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是一種遊戲

Wednesday, November 18th, 2009

遊戲迷回答他們為那虛擬的世界廢寢忘食的原因,多是覺得好玩。可你問一個埋頭學習的人,是什麼促使他樂此不疲,也有人說是覺得好玩。百家講壇學者、紅學專家馬瑞芳說《紅樓夢》是好玩的巔峰之作。周氏兄弟對讀書有兩個出人意料卻意味深長的比喻:魯迅說:“讀書如賭博。”周作人說:“讀書就像煙鬼抽煙。”真正會打牌的人打牌不計輸贏,專去追求打牌中的趣味;真正的煙鬼不在於抽,而是在於進入那種煙霧飄渺的境界。他們都認為,要為讀書而讀書,追求讀書的無窮趣味,要超功利,讀書就是為了好玩。據說著名的邏輯學家金岳霖先生當年在西南聯大上課時,巴金先生的夫人蕭珊女士問他為什麼要學邏輯學,金先生就直截了當地說是“為了好玩!”。北京大學教授錢理群就坦率的告訴青年朋友們“學習和研究是遊戲,一種特殊的遊戲,它所帶來的快樂是無窮無盡的。”


我們總認為最痛苦的是那些抓住分分秒秒認真讀書的孩子,可你做個問卷調查,最痛苦的卻是那些心不在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混日子的學生,他們覺得最累試想,一個人要整天面對自己不感興趣的讀書,苦苦地從黎明熬到深夜,那將是一件多麼累人的差事。相反,那些勤學的孩子,在一個接一個的收穫中,喜悅之神接二連三的敲他的門,他的每一天好戲連台,好事不斷,哪裡有痛苦,那裡覺得累。孩子可以為一個好玩的遊戲通宵達旦地敲鍵盤;賭徒可以為賭博接二連三的坐班房;煙鬼可以為抽煙躲在廁所裡幾小時。那都是因為他們從中覓得了樂趣,覺得好玩。用這些來類比嗜書如命的孩子是再恰當不過的了。


不能否認,好學的孩子,有來自方方面面的因素,其中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行為習慣、奮鬥目標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這些因素好比處在茫茫大海的彼岸上那忽明忽暗的燈塔,雖有指引作用,但不能帶來現時的愉悅。餓了吃飯、渴了喝水、困了睡覺……是我們每天最切合實際又極樂於接受的事,至於上學就業、結婚生子、買房購車等理想遠沒有吃喝拉撒來得緊迫,來得實在、來得快慰。一個為了實現人生目標努力學習的人,如果每天每時沒有收穫的樂趣,是堅持不了多少個時日的,隨著一個個“失望”的來訪,他當初定的目標會愈走愈遠,以至銷聲匿跡;但一個在學習中覓得樂趣的人,也就是那些覺得學習是件好玩的事的人,他們十分在意學習的過程,很會享受學習帶來的大大小小的快感,往往不會過於看重學習的功利。這就是某些窮孩子上不了學,也沒人保證他學好了就可以給他帶來什麼喜悅,或什麼收穫,但他仍要把書藏在懷裡、壓在枕頭下準備隨時翻閱的原因所以說,是學習的趣味拽著每個讀書人登上知識的高峰;為了好玩讀書的人,那才是高層次的讀書人,最有前途的讀書人。


明白了學習是好玩的,是遠遠不夠的,關鍵是要親身感受到學習是好玩的。但感受到學習好玩遠沒有感受到遊戲、賭博、抽煙等好玩來得容易。錢理群教授說“要把每一課當作精神享受,當作精神探險。每次上課之前都懷著很大期待感、好奇心,要懷著好奇心去學習;帶著好奇心去讀書、去探索未知世界,你就會有自己的發現;對外在世界和對你內在世界的不斷發現便給你帶來難以言說的愉悅感、滿足感和充實感,就會覺得學習和研究是一種快樂的勞動”。他的話是很有道理的,很給人以啟發的,值得正在學習和指引別人學習的人借鑒。我把錢教授獲得學習樂趣的經驗概括為兩點:一是強烈的好奇心,一是及時的發現意識。記得教我物理的老師在第一堂課上就給我們準備了兩個教具——個紙杯和一盞酒精燈,他說可以用這個紙杯燒水,我們都不相信,可當他在杯裡倒上水,用酒精燈燒開時,我們都睜大了吃驚的眼睛,然後他說學了水的沸點和紙的著火點後同學們就會明白的,這些知識都是物理要探討的對象,他一下子就激發了我們的好奇心。當我們知道紙的著火點高於水的沸點這個秘密後,這位老師並沒有急著講其它知識,他讓我們比較聽課前和聽課後的自我有什麼不同,等我們說出增長了見識,明白了事理時他連連讚嘆、不停的誇獎,當其中一個差生說出“沒想到我也能聽懂”時,他用一隻大手不停地撫摸著那個孩子的頭,興奮的說:“才知道你厲害了吧!每個人都可以當英雄。”那孩子的心裡灌了蜜,後來上了物理系。這位老師就是一位很會調動學生的好奇心,很會幫助學生髮現未知、發現自我潛力的人。也就是說,他是一個很會幫助學生感受學習是件好玩的事的人。為人父母者和為人師者在教育你的孩子和學生時是不是也應該想想錢教授的話和我說的這位老師的做法。


現在想來,教育家孔子說的“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是至理名言。我們不但要從中懂得在學新知識的同時,需要經常地溫習鞏固舊知識,那樣可以“溫故而知新”,更要明白“不亦說乎”的重要性。只有把“學而時習之”當做一件很高興的事,像玩遊戲那樣樂此不疲,才算理解了他老人家關於學習的真諦。